新闻回顾:在江南春城菜市场,每位经营户的摊位后都安装着一个电表。一直以来,他们并不是直接向供电部门缴费,而是按照1.8元/度的价格将电费交给菜市场管理公司,然而其它菜市场摊位的电费价格大概只在1元/度到1.6元/度之间。为此,不少经营户质疑起菜市场办公室的收费标准,也纷纷担忧自己缴的电费是否过高。(详见晚报1月21日A4版报道)
最新进展:自晚报刊登《江南春城菜市场电价每度竟收1.8元》一文后,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二便立即派员到该菜市场专门调查。经查实,该菜市场2012年的确多收电费达.06元,但水费亏损也有.05元。目前,该菜市场管理公司已按照物价局要求向经营户退还了电费,并通过与经营户代表协商确定了每月水费价格。多收3万余元电费已退还水、电费将分别收取记者从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二了解到,2012年1月至12月,承租经营菜市场底层的芜湖诚信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共缴纳电费.94元,收取电费元,收支相抵实际结余.06元。市物价局已在2月4日下发了责令退款通知书,目前菜市场管理公司已于2013年3月6日将多收价款全部退还给经营户。同时,市物价局在调查中发现,管理公司因只向水产、家禽摊位收取水费,导致2012年全年水费亏损有.05元。目前,管理公司在退还电费同时,也向其它摊位经营户补收了相应水费。那么,在这之后,管理公司将如何向经营户收取水电费?“按照物价局的要求,水电费将分别收取,因很多摊位没有水表,我们与各行业代表进行了沟通协商,确定了水费价格”,芜湖市诚信农贸市场管理公司江南春城菜市场办公室的张经理向记者介绍说,目前,电费将暂按照1.6元/度收取,水费按行业按摊位收,标准是:白肉、豆制品、卤菜、冻货、净菜每摊位每月8元,蔬菜每个摊位每月4元,干货、水果、门面每个摊位每月3元,“如经营户不需在市场用水的,可到市场办公室登记,将免交水费。”同时,张经理表示,菜市场管理公司将每隔半年或一年定期结算水电费总体收支,实行多退少补方法,收支平衡。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二也将进一步关注督促江南春城菜市场收费情况,规范菜市场收费秩序。申请暂缓分时电价遇困难供电公司表示需电退还电费后,菜市场管理公司也有一个烦恼。“按照安徽省电价标准,高峰电价约为1.3元/度,平段电价约为0.9元/度,菜市场多是白天用电,实行分时电价电费明显总体较高。”菜市场管理公司的张经理告诉记者,为了降低总体电费以进一步再降低经营户电费,办公室于2013年2月底向供电公司申请暂缓实行分时电价,却一直未得到供电公司的认可同意。“按照文件,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以上的商业零售企业可以暂缓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我们使用的变压器电容量是500千伏安,为何还必须要实行分时电价?”张经理疑惑道。对此,记者联系到芜湖市供电公司。负责核查变压器的一位费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过多次现场查看,一楼菜市场、二楼的超市、周边的社区办公大楼、物业办公大楼等,都是在共用菜市场南侧的一个500千伏安的专用变压器。“二楼的超市区域有一些卖衣服的门面房,按照,这些零散的租赁场所并不属于商业零售企业,需实行定比电价”,这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变压器上只有一个总电表,其余分表并不是供电公司安装的电表,供电公司无法区别租赁场所、超市和菜市场的用电量,所以不能对菜市场暂缓实行分时电价。那么,如何解决问题呢?该工作人员表示,“整个菜市场大楼的相关管理方需自己找一家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对电进行,使供电公司装表班能够在此安装一个套接表即可。”记者 芮娟 实习生 束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