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报网讯(通讯员 张开军 俞宁 林厚彬 记者 卢伟) 中秋、国庆两大节日临近,如何保障节日期间广大市民和游客的食品安全,防止集体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从即日起,建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率先在全市“试水”,要求在两节期间一次性承办5桌以上宴席的餐饮服务单位一律实行申报备案制度。
据介绍,建邺区有大小餐饮服务单位2000多家,其中中型以上餐饮服务行业就达425家。针对中秋、国庆期间婚宴、旅游旺季等大型聚餐扎堆的情况,建邺区与往年不同的是,从即日起对承办婚宴、寿宴、满月酒、学生宴、生日宴、年夜饭等宴会的餐饮业实行备案制度,要求团体聚餐一次性承办5桌以上宴席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实行申报备案制度,确保节日期间饮食卫生安全。
“两节期间餐饮单位接到预定的宴会后,婚嫁等宴席必须提前48小时向所在地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备案。”建邺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所所长李俊介绍说,丧事宴席则在事发当天向所在地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备案,并填写《备案登记表》和食品安全承诺书。
在现场记者看到,备案登记的内容包括聚餐时间、聚餐类别、早中晚餐次、桌次,同时一并备案的还有聚餐日期、备案责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此外,餐饮单位每月25日前报送下月集体聚餐预定情况,遇临时预定的须于聚餐三天前备案。同时,对承办的宴席留样48小时以上。
“我们监督人员会在聚餐前一天或聚餐当天开席前到现场进行集中全面监督检查,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对超负荷承接的,及时进行,排除安全隐患。”李所长说,就连聚餐的食谱监管人员也要一一过堂审查,发现食谱中有无法律法规生产经营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外购的散装直接入口熟食制品、检验检测不合格的食品和生活饮用水以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食谱审查时认定不适宜提供的食品。
昨天上午,记者在河西知名的餐饮单位滨江花园酒店看到,副总经理傅志军拿出10月份来酒店聚餐的备案登记表递给检查人员审查。
据了解,该酒店从10月日-28日酒店已预订了11桌婚宴席。检查人员告诉记者,像这一桌上的干烧桂鱼、葱爆白虾、小葱炒土鸡蛋等16个菜谱都没有禁用和慎用的食材,符合要求。
“职能部门这样加大对饮食行业的监管,他们从更专业的角度为我们提出防范措施和要求,不仅对我们是一种监督和提醒,同时也让消费者吃得放心。”傅总欣喜地说。
建邺区食药局局长黄兆伟告诉记者,今后凡遇到重大节日和节庆期间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一律要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对违规者将做到发现一起,公布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如市民发现有违规的餐饮单位可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电话为。
连日来,该局组织20多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拉网式”检查,还重点对400多家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进行培训,上门宣传相关法规政策。
附件:消费提示
重大活动和节庆期间禁用、慎用食品类别(品种)名单
重大活动和节庆期间,接待单位集体用餐5桌以上除《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的生产经营的食品外,还必须注意以下要求:
一、食用(使用)的食品(原料)类别(品种)名单。
1.非本单位加工的直接入口食品,如熟卤菜、凉拌菜、蛋糕、烧饼、油条等。
2.直接入口的生海产品、水产品,包括海蜇、海带、海产贝类、深海鱼、虾、蟹及其炝制、酱制、腌制、冰制品。
3.已死的甲鱼、黄鳝、虾、蟹等不得用作食品的加工原料。
4.生的围边菜、雕花菜、塑胶雕花围边、剩余饭菜。
5.硝酸盐、亚硝酸盐等食品添加剂。
6.河豚鱼、鲐鱼、青条鱼、金枪鱼、毛蚶、织纹螺、荔枝螺、泥螺、狗肝、鲨鱼肝、青鱼胆、野生蘑菇、杏仁、枇杷仁、木薯、发芽马铃薯、牲畜甲状腺及其它不明动物的器官、组织和腺体。
7.未经许可的各类药膳。
二、慎重食用、使用的食品(原料)类别(品种)名单。
1.需强调烧熟、煮透的:四季豆、扁豆、、豆浆、鲜黄花菜、较大的肉、肉圆以及整鸡、整鸭、整鹅。
2.需强调洗净或消毒的:新鲜叶菜、水果、果盘、盘花、点送菜号夹等。
3.需注意存放温度和存放时间的:熟肉制品、凉拌菜、色拉及制品、鲜奶制品、鲜奶油裱画食品、改刀装盘食品、生鲜啤酒、鲜榨果汁。
4.需特别注意防止加工过程工具、用具、操作人员手交叉污染的生家禽及其内脏、鲜蛋、海产品、水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