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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新闻卫生部就食品安全国家十二五规划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       卫生部定于8月13日(星期一)10:00在卫生部5楼新闻发布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食品安全国家十二五规划和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准有关情况。以下是文字直播实录:

          邓海华: 各位新闻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卫生部的例行新闻发布会。日前,卫生部等八部门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从明年1月1日起,《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011)也将开始实施。今天发布会邀请到了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向大家通报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邓海华: 在座的还有两位专家,他们是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严卫星,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所研究员杨月欣。首先请苏志局长通报有关情况。

          苏志: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各位专家,大家上午好。今天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专题安排了食品安全标准相关的事项通报。我向大家通报两个方面的情况:一是卫生部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的相关情况。二是推进实施食品营养标签标准。

          首先,通报第一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

          苏志: 一、《规划》制定的背景

          食品安全标准是身体健康、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是实现食品安全科学管理、强化各环节监管的重要基础。《食品安全法》公布施行前,我国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国家标准2000余项,行业标准2900余项,地方标准1200余项,基本建立了以国家标准为核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补充的食品标准体系。

          受食品产业发展水平、风险评估能力等因素制约,现行食品安全标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尽管标准总体数量多,但标准间存在矛盾、交叉、重复,个别重要标准或重要指标缺失,部分标准科学性和合有待提高,标准宣传贯彻执行有待加强。此外,食品安全标准工作还存在基础研究滞后、保障机制不健全、人才队伍缺乏等深层问题。

          苏志: 针对食品安全标准存在的问题,卫生部高度重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公布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组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成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努力为完善标准提供科学依据,加快食品安全标准清理整合和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目前已公布了新的乳品安全标准、真菌毒素、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使用、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速冻面米制品等269项标准,覆盖了各类食品中涉及的健康危害因素数千项指标,标准间交叉和重复、矛盾和缺失的问题正在得到逐步解决。

          苏志: 近期,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强调要尽快做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部署要求,卫生部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分析食品安全标准工作需求,借鉴国际标准管理经验,多次组织行业协会和专家专题调研和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公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是指导我国未来五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苏志: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立足于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实际状况,围绕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部署,以“基本构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需要、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为总体目标,着力解决现行食品安全标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食品安全标准能力建设,健全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和机制,适应食品安全和健康需求。《规划》主要分为食品安全标准现状;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四个部分。

          苏志: (一)关于指导思想。“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的原则,以保障身体健康为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为基础,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加快我国食品标准清理整合,到“十二五”末,基本构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需要、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规划》强调了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工作的基本原则,即“依法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则;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科学性原则;立足国情与借鉴国际标准相结合的原则;公开透明的原则”。这4项工作原则,是保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科学性、合和可操作性的基础,是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工作准则。

          苏志: (二)关于主要目标。《规划》提出了四项工作目标:一是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到2015年底基本完成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的清理整合工作。二是加快制定、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通用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三是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机制,建立程序规范、公开透明、主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四是强化标准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促进各部门、各单位学习贯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苏志: (三)关于工作任务。《规划》明确了近一段时期的标准工作任务、时限和具体要求,包括全面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加快食品安全基础标准制修订、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标准、合理设置食品产品安全标准、建立健全配套食品检验方法标准、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宣传和贯彻实施等。

          苏志: 这七个方面主要任务都是围绕《食品安全法》相关和新近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及《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要求。这里首要的任务是继续整合现有的食品标准。在这里,我们特别强调基础标准的工作,还是要更多的把注意力、把重点放在通用性的、基础性的食品安全标准。同时这里特别强调了要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专家们有一句话,食品安全是生产出来的,所以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是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还要进一步改进标准工作,比如要合理的设置食品产品的安全标准,食品有成千上万种,而且产品的规格、花色、品种还在不断地出现,随着市场的需要,人民群众的需要,不断地推陈出新,所以不可能一对一的对每一个具体的产品都制定一个具体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以制定标准的一个基本思,就是要强调标准的通用性,能够总揽总局,能够对一类食品有最基本的安全,至于规格变化和花色品种变化,那是企业按照标准要求去组织生产,来适应市场的各种需求。所以,我们说对食品产品的安全标准设置应该科学、合理。

          苏志: 说到这里,我还有一个问题想跟朋友们沟通一下,食品产品出现了问题,它的原因往前追溯,可能出现在生产经营过程,可能出现在销售方面,比如,可能是销售环节保存的不符合条件,该冷藏的没有冷藏,或者是该有一定的保存方面的没有按照这样的做,这是经营销售方面的问题。再往前追是生产环节,生产环节的重点是两个方面,一是生产经营过程是不是存在问题,是不是存在安全的隐患,更重要的问题还要往前追,追到原料上。最近出现的一些食品安全问题,实际上往前追溯都应当追溯到原料上,所以我们强调食品的生产加工单位必须加强对原料的控制,原料合格了,才能产品的最终可靠,如果原料本身就不合格,烂棉花是弹不出好布的,这是大家知道的道理,所以我们强调原料的合格。在制定标准的时候,重点强调要制定各类原料的基础性标准。当然,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一些卫生问题,刚才说到也是属于基础标准的一个部分,就是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这是标准之间内在的逻辑关系,在这儿利用这个机会和大家作一下沟通。

          “十二五”期间着力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宣传和贯彻工作。我们也注意到的一些报道,大家在思考我们国家的食品安全问题,大家认识到标准是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但是仅仅有标准不够,关键在于标准的实施和执行,这就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当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是生产经营单位,所以在“十二五”期间,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要狠抓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贯彻实施。

          苏志: (四)关于保障措施。《规划》是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十二五规划》,促品安全标准工作的重要措施,任务具体明确,涉及食品安全监管各个环节。《规划》明确要求建立食品安全标准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加大食品安全标准建设的投入、人才队伍建设和督促落实任务等四项保障措施,进一步推动和保障《规划》的落实。

          苏志: 下一步,卫生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动员,促进各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了解《规划》内容,积极参与标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二是启动《规划》重点任务的专项工作方案制定工作,近期将印发新一轮《食品标准清理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对5000余项食品标准的系统清理工作,到2013年底,提出现行相关标准或技术指标继续有效、整合和废止的清理意见;三是加快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步伐,包括《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基础标准,尽快发布施行;四是做好新标准解读和实施工作,对《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等重点标准要加大宣传贯彻力度,不断满足食品安全工作需要,促品产业健康发展,会同各部门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苏志: 卫生部2011年10月公布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011),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项重要食品安全基础标准的公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全面推行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制度,对指导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降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食品营养标签是国际普遍采用的,通过食品标签向消费者提供规范的食品营养信息的有效途径,也是消费者直观了解食品营养组分、特征的有效方式。国际食品委员会和多数国家都制定了食品营养标签标准或法规。世界卫生组织调查显示,74.3%的国家有食品营养标签管理法规。根据《食品安全法》要求,卫生部在2007年印发实施《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基础上,借鉴国际食品委员会和相关国家管理经验,针对我国居民营养状况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要求,结合食品行业特点,制定公布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苏志: 据我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居民膳食中盐、脂肪、能量摄入偏高,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形势严峻。膳食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重要影响因素,科学研究和国外管理经验证明,食品标签上的营养信息可以帮助做出合理膳食选择,可使居民减少饱和脂肪、胆固醇和钠的摄入,增加膳食纤维摄入,是预防膳食相关慢性病的良好手段,对全民营养教育和健康促进发挥重要作用。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预包装食品应当在标签上强制标示四种营养成分和能量(“4+1”)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百分比,“4”是指核心营养素,即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1”是指能量。如食品配料含有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和(或)部分氢化油脂,应当标示反式脂肪(酸)含量。本标准还对其他营养成分标示、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等作出了具体。

          苏志: 为做好《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标准设立了过渡期限。即自标准公布日期到2013年1月1日前,允许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执行该标准。2013年1月1日后生产的食品,应当严格按照标准执行。2013年1月1日前生产的食品,可在食品保质期内继续销售。近期,卫生部在网站上公布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问答”,对消费者、监管部门、行业和生产经营单位关心的问题做出解答,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新的标准,帮助消费者科学认识营养标签、合理选择食品。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及问答、宣传资料可以在卫生部网站免费下载,欢迎社会各方提出意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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