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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会视点】重拳出击 食品安全(组图)-搜狐滚动
  •   三无食品

      6月中旬以来,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的相关活动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记者从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了解到,自去年以来,通过群众的广泛举报,我省食品安全执法部门通力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打响了一场“舌尖”安全的攻坚战,打击、查封、捣毁了一大批制作、贩卖假劣食品的造假,一大批非法经营者受到了重罚,从源头上有效地扼制了假劣食品的蔓延和泛滥,为构筑食品安全防护网做出了积极有效的努力。

      关注食品安全系列报道之四

      重拳出击食品安全

      本报记者朱宇鲲

      围堵“地沟油”

      打击地沟油已成为一场全国范围的“清剿”运动。为了让地沟油彻底断流,我省工商执法人员频频出击,自2011年以来,全省共无证无照食用油经营户20户,捣毁制售地沟油9个,查扣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14322.35公斤。

      今年6月8日,市工商局新区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辖区秦川镇龙西村,一村民家中有人在非法生产加工“地沟油”。接到举报后,工商部门立即赶赴现场,查看核实。据当事人马清初步交代:他以每公斤0.2元的价格到屠宰场收购了屠宰羊的废弃边角料和内脏,利用自己焊制加工的大锅和压榨机加工地沟油。对已经炼制好的“地沟油”,马清说不清销售的去向和用途。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捣毁其炼制工具,监督当事人对院内堆放的约300公斤羊的废弃物和532公斤“地沟油”进行。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2011年4月4日,嘉峪关市工商局工业园区接到匿名电话举报:有一辆单排客货车,长期活动在市区,从各大餐馆收集地沟油。接到举报后,工商执法人员兵分数,守候。经过十余天的侦查,加工地沟油的终于被找到。4月17日,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有加工提的地沟油56桶(每桶约180公斤),现场还有提炼地沟油的生产设备,当事人从事地沟油加工销售经营活动。据核查,与嘉峪关市的19家规模较大餐饮服务场所签订了协议,使用长柄铁勺从餐饮服务场所的下水井内地沟油装入铁皮桶,然后加入工业硫酸加工地沟油,执法人员通过对的销货记录检查,两年期间,共提炼地沟油776桶,共计14万公斤,其中720桶地沟油已销售,除部分销往西安、浙江金华等油脂化工厂,其余398桶去向不明。嘉峪关市工商局工业园区依法予以,了加工的地沟油,同时罚款2万元。

      2011年6月,庆阳市工商局西峰区接到报料称:在辖区西峰区后官寨乡某村庄,有一个从事“火炼油”的非法加工。执法人员经过侦查发现,村民范花在西峰区后官寨乡司某村租用0.7亩承包地,修造三口土锅台,安装两台压油器,大量收购羊油、猪油,进行加工提炼。截至查获之日,范花共获违法所得6万元。庆阳市质监局现场封存炼制的动物油脂共计15.41吨。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相关,工商部门责令范花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同时处以违法行为1万元的罚款。

      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

      记者从省工商局食品监管处了解到,一些经营者消费者的身心健康,为牟取非法利益,未严把食品进货关和食品索证索票等制度,严重了食品市场秩序。一系列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案件得到及时查处,给经营者上了一堂法律课。

      2011年9月27日,敦煌市工商局七里镇执法人员检查出租房时,发现经营户张强涉嫌在加工酿皮过程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石灰水加工、销售酿皮。至执法人员查处时,张强共违法生产销售的食品货值约5000元。当日,现场查出当事人添加石灰水加工的酿皮60张以及生石灰10公斤、石灰水2塑料桶,执法人员监督当事人予以,并对违法经营行为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1年7月20日,民勤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食品市场检查中发现,一店经营的食品添加剂均未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执法人员予以当场查扣。其中包括精纯拉面剂70袋、食用碱160袋、食用小苏打150袋。经过工商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发现,店主销售的是无生产许可证编号的食品添加剂,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民勤县工商局责令店主改正违法行为,并违法所得,无生产许可证编号食品添加剂380袋,同时处以罚款。

      省工商局食品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自去年以来,全省工商部门共查扣非法食品添加剂750.08公斤,查处销售假冒伪劣、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添加剂案件37件,下架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食品数量839.89公斤。

      杜绝乳制品涂改日期

      2011年以来,全省共查处乳制品经营违法案件75件,无证照乳制品经营44户。

      去年6月30日,张掖市甘州区工商局接到市民投诉:有人涂改袋装牛奶的批号,经查,张掖市某商贸公司自2011年2月以来,在甘州区北环仓库,对其经营的某品牌“核桃花生奶”、“纯牛奶”的生产日期进行多次涂改并再次销售,共涂改“核桃花生奶”9件、“纯牛奶”67件,执法人员对经营者进行了重罚。

      2011年5月19日,酒泉市工商执法人员在肃州区市场巡查时,发现销售的某品牌原味酸牛奶包装标签上没有标明生产日期。执法人员为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流入市场造成危害,决定对某公司销售人员黄军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无生产日期的乳品129杯,罚款20000元。

      2011年8月28日,在平凉市崆峒区某商贸批发部,工商执法人员例行检查时,发现了批号为“2011年8月30日”的11桶原味酸牛奶,工商执法人员分头拦截,及时查获了提前打码的原味酸牛奶。

      重点监管农村食品市场

      目前,从全省来看农村依然是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的“重灾区”。2011年以来,全省工商部门共农村无照经营户211个,查处农村食品违法案件943件,案值116.36万元。

      2011年3月,宕昌县工商执法人员在城关镇衙门地段巡查时,发现黎杰从事食品批发的店内销售的“康师傅”冰红茶饮料涉嫌假冒,不能提供进货的冰红茶饮料有691件。执法人员当场对691件涉嫌假冒的“康师傅”冰红茶饮料进行了,罚款1.9万元。

      2011年11月22日,通渭县工商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有人在通渭县南河桥头装卸假冒名牌营养快线饮料。随后,执法人员对现场假冒营养快线予以强制。据经营者景海交代,他从某糖酒市场购进焦作市某饮品公司生产的“营养快线”在通渭县城销售,共购进营养快线600件,计购进总金额19800元。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景海做出了违法所得和罚款处罚的决定。

      (注:文中部分当事人为化名)

      作者:注:文中部分当事人为化名